党风廉政陈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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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8年01月08日

 

  学校根据静安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责任制的总体要求,认真落实中央、市委、区委和教育党工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部署,围绕学校教育教学中心工作,紧扣教育改革与发展主题,扎实推进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,为构建文明校园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。

学校把加强行风建设作为办学行为重中之重。党政领导亲自挂帅,并列入党支部和行政工作计划。学校建立和实施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》、《师德考评制度》、《教学常规管理制度》、《各部门和教职员工岗位职责》等管理制度,使行风建设有章可循、有据可依。学校自觉接受社会、家长的监督,运用公示栏、告家长书、家长会、学校广播等形式积极向家长宣传学校行风建设的目标和内容,听取意见,及时改进工作。学校坚持教育收费公示制度,设立固定的教育收费公示栏。学校招生、收费等工作流程规范,无违规现象。

支部认真落实党政班子成员“一岗双责”,干部述职述廉。每年校级领导干部向教代会述职述廉1次,中层领导向全体教职工干部述职1次,党员民主评议1次,教职工自评、互评1次,后勤服务人员由全体教职工民主评价打分1次,形成了良好的监督机制。学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遵守党纪、政纪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,在工作中具有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,做到情为民所系,权为民所用,得到了教职员工的广泛认可。

学校认真落实“三重一大”制度,一切重大活动均经集体讨论,并向教代会汇报,接受教代会监督。学校大力推进制度化建设,修订完善了《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》、《学校教学质量奖励办法》、《学校科研考核奖励办法》等一系列规章制度,教职工考评、评优评先、职务晋升、职称评定等工作按程序规范公开操作。

学校认真落实中央“八项规定”精神,“三公”经费使用规范,无违规违纪现象。支部大力开展党员干部和教师反腐倡廉宣传和警示教育,时刻提醒教师“师德一票否决”的职业道德要求。社会对学校满意度高,主流媒体多次报道。2017年区政府对学校《三年规划》实施情况督导,社会、家长对学校满意度达98%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