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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平安医疗补充保险集中理赔的通知
来源:
发布时间:2017年09月05日

各位老师:

教育系统将于2017年9月26日、27日为广大教职工办理平安医疗补充保险集中理赔,本次保险理赔是投保期为2016年6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(去年的保险)的最后一次理赔,投保期为2017年4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(今年的保险)继续正常进行(去年和今年的保险本次都可理赔)。请大家将该期限内的门急诊、住院有关收据及病历说明加以整理,办理有关理赔手续。

具体时间与地点:

9月26日 上午9:00—下午4:00(周二)

区教工活动中心(延长中路451弄19号,电话56771701)

9月27日 上午9:00—下午4:00(周三)

区老年教师公寓(闻喜路716号,电话56919975)

理赔所需资料:

急诊理赔:(填写门诊医疗理赔申请表)

1、门急诊就诊原始收据(挂号单除外)

2.门诊就诊费用单次或同日超过400元以上必需提供相应病历复印件

3.检查费用超过200元的须提供检查报告复印件

住院理赔:(填写人身保险理赔申请表)

1.原始发票2.身份证复印件(正反面)

3.出院小结复印件4.收费明细表复印件

5.如在其他商业保险已理赔过的,须提供其他商业保险理赔明细清单

意外医疗:(填写人身保险理赔申请表)

1.就诊原始收据       2.门急诊病历、出院小结复印件

3.住院明细清单复印件  4.身份证双面复印件

特别注意事项:其他线下理赔途径现暂不实行。如需退还原始发票的职工请同时递交发票原件和复印件,并准备好贴足3.8元的邮票(票据较多的请准备4.8元邮票)的返寄信封,写明收件地址、邮编等信息。方便保险公司退回。

平安理赔开通了网上自助理赔业务,下载手机app(苹果、安卓系统)“好福利”,输入理赔信息,无需寄送任何书面资料,便捷快速。所有原始发票请妥善保存,以备平安抽查。

静安区实验中学工会

2017年9月